女儿在她的作文里是这样描述我的:爸爸是名法官,好像总是有审不完的案子,忙不完的工作,好多次了,放学后我等他来接我,等得学校里走得只剩我一个人;爸爸还是一个作家,写了那麽多好看的文章登在报刊上。不过爸爸说他是“坐”家而不是作家,因为他下班后就坐在家里看书写字,不常出去应酬。我多希望没有那些案子和文字,好让爸爸有更多的时间陪我……
应该说,女儿对我的描述是正确和谬误共存,抱怨和拍马齐飞。但从对我职业的态度来看,女儿不自觉地和拍《天下无贼》的名导冯小刚“英雄所见略同”,期待“天下无讼”时代的到来,把法律的最高境界从一个意想不到的角度诠释得一清二楚,胜过无数篇裹脚布似的法学论文,很是让我等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人汗颜。
给我戴上一顶“作家”的帽子,女儿也是受人误导。我们当地的报纸在发表我的文章时,狗尾续貂地注明我在当地作协的职务。此流毒流传甚广,让我那花朵般的女儿“中毒”非浅,如获至宝,屁颠颠地跑回家来,把那顶“作家”的帽子扣在我头上,歪着头喜滋滋地打量个没完,好像比那博士帽还要荣耀和风光。
说实话,我是喜欢文字的。多年以前的那个乡村少年,在昏暗的煤油灯下,如饥似渴地读遍了县图书馆的所有藏书,也曾有过一个清晰的“作家梦”。只是随着岁月的流逝,以及生存的压力,那份梦想渐行渐远,更多地让位给工作,写的不再是激情洋溢的诗文,而是板着面孔的判决书,逻辑严密的法学论文,和应付公事的总结、报告、计划等等。偶然的来自朋友的一句提醒,我才在去年年末重新拾起笔来,抒发在自己脑海里积蓄已久的感情和思绪。从哲学的角度讲,偶然只是相对的,此时的偶然,也许就是宿命之中的必然选择。
在我的文字里,我更多地把注意力投向那些小人物和他们的平凡故事,像海子“关心粮食和蔬菜”那样,关心女儿和所有像女儿一样的孩子,关心家庭和所有平平常常的家庭,关心庄稼的收成,关心那些不再清澈的小河。例如,由女儿青睐双眼皮,写出一篇《单眼皮,双眼皮》;由朋友在酒桌上讲的一次献血经历,写出一篇小小说《争取名额》;由一则高官被人唤来唤去的新闻,写出一篇随笔《说“圈子”》……这时候,驱动我的不是那个沉默已久的“作家梦”,而是内心深处倾诉的欲望和表达的冲动。
文学是什麽?我从来没考虑过这样的问题,就像我从来没考虑过自己的文章能否发表或受人欢迎一样。我但问耕耘,不问收获,管它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、长江、松花江或者琼浆。
前不久,在冬日暖阳包围中的一间咖啡屋里,我参加了一次文学聚会。来自省城某报刊的总编让大家随意谈谈“文学是什麽”这个问题,一时间,文学成了受审对象,像被判了“五马分尸”一样的重刑般,被众人随意地分割。有人引经据典说“文学是人学”,有人把自己想象成曹操“老骥伏枥”地当成一种事业,还有把文学当成荣耀、责任、使命等等。轮到我发言,我说:“学生时代,文学是一个梦想;有一段时期,文学是丢失的信件;现在,文学和吃饭、睡觉一样,是生活的一部分,并且不可或缺。我所要做的,是在吃得饱睡得香的同时,让文字从我的笔下蹦出来,而不是写出来。”
我知道我说的是谬论,也清楚地意识到后面不会是鲜花和掌声,而会替代文学,成为下一阶段的审讯对象,或者明曰讨论实为批判的话题,所以,在接完一个来得正是时候的电话后,我识趣的告辞早退。
离去的路上,我哑然失笑:我只能算是个写字者,不是作家,如果可以算作作家,也是一个“伪”作家,没有责任感使命感和批判意识,坐在家里读书看报写字的“坐”家。
|